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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離島地區接受國民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雜費交通費補助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1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8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臺參字第1010143760C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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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日教育部(91)台參字第 91002549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7  條;並溯自八十九年八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九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143760C  號令修正
  發布第4條、 第7條條文,並溯自一百年一月十四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