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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公發布日: 民國 33 年 10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華總一義字第10600073311號 令
法規體系: 終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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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三十三年十月七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15 條(刊國民政府
  公報第 717  號)
2.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七月十二日總統(65)台統(一)義字第 2295 號令
  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25 條
3.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六月九日總統(71)台統(一)義字第 335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5、7、8、10、13、16、19  條條文(刊總統府公報第 3992
  號)
4.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一月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8600011440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4、15、16 條條文(刊總統府公報第 6133 號)
5.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8600116230 號
  令修正公布第 7、13、15、20、21  條條文(刊總統府公報第 6156 號
  )
6.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六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14085
  0 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28 條(原名稱:補習教育法)
7.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16890  號令修
  正公布第 18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38650  號令修正
  公布第 2、7、13、14、17、23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30011758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7 條條文
10.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017751號令修正公布
   第9條條文
1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073311  號
   令修正公布第9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