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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77 年 07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四)字第1122806371A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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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二十七日教育部(77)台參字第 34713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27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三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010951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9  條及名稱(原名稱:特殊教育學生入學年齡修業年限及保
  送甄試升學辦法);並自八十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07589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30056802A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一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100066C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條,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
  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
6.中華民國103年04月14日教育部臺教學(四)字第 1030046490B 號令修正
  發布第8條、第9條條文,本次修正除第8條自103年8月1日施行外,自發
  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教育部臺教學(四)字第 1122806371A 號令修
  正「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