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六十年七月一日教育部(60)軍字第 14801 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六月十七日教育部(63)台軍字第 15615 號令、國
防部(63)澄清字第 1825 號、十八日僑務委員會(63)台僑輔(二)
字第 54889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七月八日教育部(65)軍字第 17377 號、國防部(
65)金銓字第 2211 號、十四日僑務委員會(65)台僑輔(康)字第 8
095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三日教育部台(91)軍字第91061181號、國防
部鐸錮字第91001146號、僑務委員會僑輔在字第0913024789號函會銜廢
止。
※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三日臺參字第100032101號函撤銷中華民國一百年一
月十一日教育部臺參字第0990231498C 號 廢止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