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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05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8941號 令
法規體系: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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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五月一日總統(74)華總(一)義字第 2082 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 43 條
2.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總統(79)華總(一)義字第 729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七月一日總統(83)華總(一)義字第 3806 號令修
  正發布第 8、21、40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十九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 860006538
  0 號令修正公布第 14、15、17、18、26 條條文;增訂第 16-1、30-1
  條條文;並刪除第 39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十七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009300 號令
  增訂公布第 41-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五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102300 號
  令修正公布第 20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20023561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  條條文;並增訂第 22-1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1493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40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16792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6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28480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31、43 條條文;並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11.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66451號 令
    公布增訂第6條之1、第10條之1及第34條之1條文;刪除第7條、第9條
    及第23條至第25條條文;並修正第3條至第6條、第8條、第10條、第31
    條、第36條及第41條條文
12.中華民國102年12月1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200225081  號令修正公布
   第19條條文
13.中華民國103年01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08941  號令修正公布
   第31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