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六月五日教育部(85)台參字第 85504411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3 條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十二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30002931A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2、8、9 條條文;並增訂第 7-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七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40022332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9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七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50098539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1、9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八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60005757C 號令修正
發布第 7、9、11、12 條條文;並刪除第 8 條條文
6.中華民國107年09月17日教育部臺教人(三)字第 1070148424B 號令修
正第十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