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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6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文(二)字第1110036278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際及兩岸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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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教育部(86)臺參字第 86076293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0950159859B號令修正發布第 11 條條
 文;增訂第 10-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一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0970032970C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7 條;
 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七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0980135017C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9 條;
 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一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012968C號令修正發布部分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日教育部臺教文(二)字第1020026537C號令修正第7條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九日教育部臺教文(二)字第1020142619B號令修正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十八日臺教文(二)字第1050060447B號令修正部分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七日教育部臺教文(二)字第1060090828B號修正部分條文。
10.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教育部臺教文(二)字第 1110036278A 號令修正發
  布部分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