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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設籍臺灣省或金門馬祖地區之學生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雜費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部授教中(二)字第0990522502C號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四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二)字第 0910515769 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二)字第 092051421 
  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八日教育部部授教中字第 0940509475C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9、10 點條文;並自九十四年八月八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六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二)字第 0960515213C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設籍臺灣省
  或金門、馬祖地區之學生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雜費補助要點)
6.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三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二)字第0990522502C號 令 
  廢止,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