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091201858 號令、行
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臺會協字第 0920000917-2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八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0960074431C 號令、行
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臺會協字第 0960028978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二十二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0970169094C 號令、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臺會協字第 0970057041 之 2 號令會銜修正發
布第 8 條條文;增訂第4條之1條文;並自九十七年八月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九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0990231696C 號令、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臺會協字第 1000004567B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第3條、第4條之1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三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015808C 號、行政
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臺會協字第 1010008513B 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之1條
文
6.中華民國103年07月1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51752B 號、科技
部科部產字第1030043011B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
7.中華民國106年01月19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136014B 號、科部
產字第1050097842B號修正第四條之一。
8.中華民國106年12月0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103248B號、科部產字第10
61001068B號修正第三條
9.中華民國108年01月24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143864B 號令、科
部產字第 1070087197B 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二條,名稱並修正為
「科學園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學生入學辦法」,並自
發布日施行
10.中華民國108年06月12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80050141B 號令、
科技部科部產字第 1080031617B 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之一,本辦法除
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11.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十三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72820A號令、
科部產字第1110037193B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