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教育部部授教中(總)字第 091050231
2 號函令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教育部部授教中(總)字第 091052459
9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並自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七日教育部部授教中(總)字第 092052349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七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一日教育部部授教中(學)字第 0990521926D 號
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國有學產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核發審
查要點)
5.中華民國103年11月05日教育部臺教秘(五)字第 1030151886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4年04月15日臺教秘(五)字第 1040040423B 號令修正第4點,
並自即日起生效
7.中華民國105年3月14日臺教秘(五)字第1050017868B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