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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3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二)字第1132805138A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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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六日教育部教育部台訓(三)字第 09201948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一日教育部台訓字第 0930010152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6  點;並自九十三年二月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教育部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第十
  次會議修正通過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教育部台訓通字第 0930137649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八日 93 年度教育部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第
  四次會議修正通過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八日教育部台訓(一)字第 0940134045C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九十四年十月十八日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七日教育部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第 3  
  次會議修正通過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教育部台訓(一)字第 0950158960C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九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教育部台訓(一)字第 0960190090C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九日教育部台訓(一)字第 0990002328C  號
  令修正發布
8.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二十二日教育部臺訓(一)字第 1000011883C  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廿九日教育部臺訓(一)字第 1010188810B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8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日教育部臺教學(二)字第 1020174084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十五日教育部臺教學(二)字第 1030140714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十九日教育部臺教學(二)字第 105000920
     5B 號令修正條文第4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學(二)字第 105013318
     8B 號令修正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教育部臺教學(二)字第 1060151
     728B 號修正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15.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教育部臺教學(二)字第 1070197
    272 號函令修正發布第三點、第四點,並自發布日施行
16.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教育部臺教學(二)字第 1090175
     390B 號令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並自
    即日生效
17.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十七日教育部臺教學(二)字第 1112802592A
    號 令修正發布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18. 中華民國113年01月05日教育部臺教學(二)字第 1122806778A 號令
    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第三點、第四點,
    並自即日生效
19.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5日教育部臺教學(二)字第 1132805138A 號令
    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第五點附件二,並
    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