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092002259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九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0930062343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並自同年五月十九日生效(原名稱:教育
部補助師資培育機構發展卓越師培育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三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0940000408B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四年一月十三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六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0950000698C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五年一月十六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七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0970023630C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0970220765C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0990196464C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發
展卓越師資培育作業要點)
8.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六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1000208723C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辦理卓越
師資培育特色議題計畫作業要點)
9.中華民國103年03月06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30018086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106年1月26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060005727B號令
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