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日教育部臺社(五)字第 91083621 號令訂定
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七日教育部臺社(五)字第 092004174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二年四月十七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八日教育部臺社(五)字第 0930018340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三年三月八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日教育部臺社(四)字第 0930176014B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九日教育部臺社(四)字第 0940043865B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教育部臺社(二)字第 0970046594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二十九日教育部臺社(二)字第 0970143311B
號令修正發布第 6、8 點;並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8.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七日教育部臺社(四)字第 0990074925B 號
令修正;並自中華民國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9.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教育部臺社(四)字第 0990140759B 號
令修正第 3 點、第 5 點
10.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九日教育部臺社(四)字第 1010007377C 號
令修正
11.中華民國102年2月25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1020023424C號 令 修正
第5點
12.中華民國104年1月20日臺教師(一)字第 1030190955B 號令修正第四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13.中華民國106年2月24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1060011546B號令
修正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14.中華民國107年3月21日臺教師(一)字第1070029241B號修正第四點、
第五點、第六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