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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8 月 0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8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臺參字第1010113554C號;台內童字第10108403101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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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一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20115845A  號令、內政
  部臺內童字第 0920095746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
  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十七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40004344C  號令、內
  政部台內童字第 0940002019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
  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二十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50125635C  號、內政
  部台內童字第 0950840179C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
  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三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90110964C  號;內政部
  台內童字第 099084029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113554C  號、
  內政部臺內童字第 10108403101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