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20111133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40034321C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九十四年三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
部補助海外台北學校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40106572B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十九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80125115C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四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90029065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十七日教育部臺僑字第 1000078223C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海外臺灣學校學生獎助學
金實施要點)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教育部臺僑字第 1010234187B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點、第 3點及第 5點之附表四,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
日生效
8.中華民國112年10月19日教育部臺教文(二)字第 1122504130A 號令修
正「教育部補助海外臺灣學校學生獎助學金及學費實施要點」第五點,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