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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優秀學生事務(訓導)工作人員甄選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4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台訓通字第0940060076C號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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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六日教育部台訓(一)字第 0920112961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九十二年八月六日生效(原名稱:九十
  一年度優秀學生事務(訓導)工作人員甄選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六日教育部台訓(一)字第 0930079197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3 點條文;並自九十三年七月六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一日廢止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六日教育部台訓通字第 0940060076C  號令發
  布自九十四年四月十一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