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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遺族或法定受益人請領亡故公立學校教職員一次撫卹金一次撫慰金及公教人員保險死亡給付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7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人(四)字第1020165082B號 令
法規體系: 人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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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教育部台(87)人(三)字第 8708203
  1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教育部台人(三)字第 0930149379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  點(原名稱:大陸地區遺族或法定受益人請領
  亡故公立學校教職員一次撫卹金、一次撫慰金或保險死亡給付作業規定
  )
3.中華民國102年12月11日教育部臺教人(四)字第 1020165082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5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