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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修習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1 月 0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臺教社(一)字第1090032294B號 令
法規體系: 終身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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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四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20160325A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五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00107944C 號令修正第4條
  (原名稱: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參與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
3.中華民國103年12月12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 1030176605B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原住民與身心障礙者
  及低收入戶參與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
4.中華民國109年03月13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 1090032294B  號令廢
 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