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0920198450A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3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五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0980202343C 號令、行
政院大陸委員會陸文字第 0980025425-2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條、第4
條至第7條、第13條至 第16條、第21條、第21條之 1、第24條至第28條
、第33條、第34條、第 38條條文 ;增訂第 21-1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三十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028456-C 號、
行政院大陸委員 會陸文字第1010001791-2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條文
4.中華民國103年12月22日教育部臺教文(二)字第 1030115911C 號、行政
院大陸委員會陸文字第 1030005504A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5條、第15條
、第28 條、第37條條文
5.中華民國105年10月6日教育部臺教文(二)字第1050126437B號令、行
政院大陸委員會陸文字第1050005546A號令修正部分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文(二)字第 1112505691A 號令、
大陸委員會陸文字第 1110004714A 號令修正第三十八條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