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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五)字第1122805533A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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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一日教育部台軍字第 0920168279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12 點
2.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十七日教育部臺軍字第 1000022929C  號令修正發
  布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六日教育部臺教學(五)字第 1030006876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3點,並自103年01月23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教育部臺教學(五)字第 108013901
   8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十七日教育部臺教學(五)字第 1100159353A
  號修正發布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教育部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5533A 號令修
  正「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第一點、第三點及第四點附件
  一,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八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