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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4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臺僑字第1010233513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際及兩岸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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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30047932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三年八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30073631 號令修正發
  布第 3  點;並自九十三年八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十五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40023826B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  點;並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二十九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50032575B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三十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70087198C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70247452C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  點;並自九十七年八月一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二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80127222C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90137550C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教育部臺僑字第 1010233513B  號令
  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