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30047932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三年八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30073631 號令修正發
布第 3 點;並自九十三年八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十五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40023826B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 點;並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二十九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50032575B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三十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70087198C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70247452C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 點;並自九十七年八月一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二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80127222C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90137550C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教育部臺僑字第 1010233513B 號令
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