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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會場使用暨停車場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7 月 1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5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教研秘字第1010004801A號 令
法規體系: 綜合規劃/研發管考新聞國會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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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三日國立編譯館國總字第 0930002535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23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國立編譯館國總字第 0960001389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4、7、8、12~17、1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國立編譯館會場使用暨停車場管理暫行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五日國立編譯館國總字第 1000003557 號令修正名
  稱發布;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國立編譯館會場使用暨停車場管理要
  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七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10004801A 號
  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