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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8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18447B號 令
法規體系: 終身教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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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五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30101755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廿六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194284C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2條,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 各級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3.中華民國109年03月23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18447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