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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家庭教育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資格進用及培訓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8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社(二)字第1112404880A號 令
法規體系: 終身教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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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九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30108458A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教育部臺教社(二)字第 1080162998B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8 條,名稱並修正為「家庭教育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
 人員資格進用及培訓辦法」,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教育部臺教社(二)字第 1112404880A 號令修正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