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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軍訓教官借調及任期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0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7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六)字第1122803613A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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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五日教育部臺軍字第 0930129649 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5  點;並自九十三年十月七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五日教育部臺軍(一)字第 0980091433C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點、第4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軍(一)字第 1010024067C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借調軍訓
 教官任期規定)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八日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 1020026107C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第 6 點、第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五日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 1112804211A 
  號令修正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七月十九日教育部臺教學(六)字第 112280361
   3A 號令修正「軍訓教官借調及任期規定」第五點、第六點,並自即日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