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日教育部臺特教字第 0920063535 號函訂定發
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一日教育部臺特教字第 0930136414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九十三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八日教育部臺特教字第 0940132755C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九十四年十月十八日生效
教育部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 94 年第 3 次會議通過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六日教育部臺特教字第 0960010023C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第 2、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改善無障
礙校園環境補助原則)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教育部臺特教字第 0960166095C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七日教育部臺特教字第 0970195062C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四日教育部臺特教字第 1000196606C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6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102年07月24日教育部臺教學(四)字第 1020100692B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改善無障礙校
園環境原則)
9.中華民國106年10月19日教育部臺教學(四)字第1060130169B號修正第一點、第三點、第四點,
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要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