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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印製規格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4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0620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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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六日教育部台國字第 0930050670 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 3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教育部台國字第 0930156931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 4  點;並自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原名稱:國民
  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教科圖書印製標準規格)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三十一日教育部臺國字第 1000001294B  號令修正
 發布;並自一百學年度生效
4.中華民國107年05月0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37611B號修正,名稱並修
 正為「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印製規格」,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7年07月31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064477B 號令修正
 第三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七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3年04月26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500620A 號令修正
  「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印製規格」,名稱並修正為「教
  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印製規格」,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