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教育部台社(一)字第 0920194309
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日教育部台社(一)字第 0930139897 號函
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三日教育部台社(一)字第 0940013378B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三年十月二十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教育部台社(一)字第 0950177409C
號令修正發布第 4、8、9 點條文及第 7 點條文之附件;並自即日生
效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教育部臺社(一)字第 0990205446C
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1050148890B號令修正
,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 1060119980B 號修正
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一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 1070187695B 號令修
正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一月二十五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 1090185702B 號令修正
,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三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 1112404127A 號令修正第四
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