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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主管及縣(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轉學審查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2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部授教中(一)字第1010520727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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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十八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一)字第 094050253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點;並自九十四年二月十四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一)字第 1010520727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 臺灣省及金馬地區身心障礙學生轉學審查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