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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執行校園安全人員值勤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6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五)字第1112803156A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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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一日教育部台軍字第 90080306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二十日教育部臺軍字第 0940045720  號函修正發
  布全文 8  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教育部臺軍字第 1010212887  號函修
  正;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高級中等
  以上學校軍訓人員值勤實施規定)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臺教學(五)字第 1030180184 號函修正
 第一點,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教育部臺教學(五)字第 1080034803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執行校園安
 全人員值勤規定」,並自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二日教育部臺教學(五)字第 1112803156A 號
 令修正發布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