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一日教育部臺訓(三)字第 0940073246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12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教育部臺訓(三)字第 0970130738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五日教育部臺訓(三)字第 0980096155 號函
修正
4.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二十五日教育部臺訓(三)字第 1000185341 號函
修正第五點、第六點、第八點,並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五日教育部臺訓(三)字第 1000225814 號函
修正第三點,並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教育部臺訓(三)字第1010214121號
函 修正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7.中華民國102年8月2日教育部臺教學(三)字第1020110893號 函 修正部
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3年1月1日生效。
7.中華民國113年03月08日教育部臺教學(三)字第1132800496A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