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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技專校院評鑑訪視實施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9 月 1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8 年 10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技(四)字第0980170137C號
法規體系: 技術及職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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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九日教育部台技(四)字第 0940117559C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四日教育部台技(四)字第 0980170137C  號
  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