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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1 月 2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字第1060139014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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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二十五日教育部台特教字第 0950003384C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日教育部台特教字第 0980184555C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表揚優良特
  殊教育人員實施計畫)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廿六日教育部臺特教字第 1010219291B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點、第 7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4年01月23日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 1030154992B 號令修正發
  布第3點、第4點、第7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十八日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 1050151317B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9 點條文及第 5 點條文之附表一;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6年12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060139014B號修正第五點附表一,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