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教官資格遴選介派遷調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4 月 1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7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一)字第1040083014B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四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50050649C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十八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50105432B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  條條文;並自九十五年十月五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60174794C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4.中華民國104年7月27日臺教學(一)字第1040083014B號令廢止,並
  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