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四日教育部台高(二)字第 0950058209C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4 點;並自九十五年一月二十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教育部台高(二)字第 0950159338C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點;並自九十五年一月二十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教育部台高(二)字第 0960130225C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 點;並溯自九十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一日生效廢止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二十三日教育部台高(二)字第 0980037676C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九十九年二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