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6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7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文(六)字第1152502681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際及兩岸教育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95年6月15日教育部台文字第0950077589C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14點;並自95年6月15日生效。
2.中華民國97年1月23日教育部台文字第0970004271C號令
  修正發布第6點條文;刪除第10、11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97年6月13日教育部台文(二)字第0970102018C號令
  修正發布第2、4、9、10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99年12月31日教育部台文(二)字第0990203500C號令
  修正發布第2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2年1月14日教育部臺教文(六)字第1020002710C號令
  修正發布第2點、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2年5月30日教育部臺教文(六)字第1020055382B號令
  修正發布第6點及第2點之附件一,並自102年4月1日生效。
7.中華民國108年1月7日教育部臺教文(六)字第1070203440B號令
  修正發布第2點、第7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115年7月30日教育部臺教文(六)字第1152502681A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