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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6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184537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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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5年06月27日教育部台國(三)字第 0950084190C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8  點;並自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生效
2.中華民國96年01月24日教育部台國(三)字第 0950184136D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
  市)公立幼稚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97年03月10日教育部台國(三)字第 0970006700D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97年12月30日教育部台國(三)字第 0970242632D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98年09月10日教育部台國(三)字第 0980134787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5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98年12月21日教育部台國(三)字第 0980187114D  號令修正發
  布第 5點、第6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99年12月08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0990178762C  號令修正發
  布;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101年01月20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1000219831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3點、第4點、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101年10月01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1010162836C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 教育部
  補助公立幼稚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作業要點)
10.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2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1010235109B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8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 
    部補助公立幼兒(稚)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作業要點)
11.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2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1010235109B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102年01月01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公
    立幼兒(稚)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作業要點)
12. 中華民國104年01月05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0
    30149210B 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13. 中華民國104年04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42086B 號令修正名稱 
    及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
    立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作業要點)
14. 中華民國106年02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013304B 號令修正第一
    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15. 中華民國108年11月01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120100B 號令修
    正發布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16. 中華民國110年12月01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幼字第 1100154830A 號令修
    正名稱及全文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補助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作業要點)
17. 中華民國113年01月16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幼字第 11
    20184537A 號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共化教保服務 
    機構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