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教育部台社(一)字第 0950175774C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日教育部台社(一)字第 0970255859C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六日教育部臺社(一)字第 1010127263C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4年1月7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 1030188217B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補助媒體製作刊播終
身學習節目或內容作業原則)
5.中華民國108年10月18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 1080131800B 號令修
正發布第四點、第七點、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2年12月25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 1122404233A 號令修
正「教育部補助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實施要點」第四點、
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