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教育部台(87)教字第 26698 號函訂
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教育部台國字第 0930102362 號函修正發
布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教育部台國(四)字第 095019287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五日教育部台國(四)字第 0960187953C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二十二日教育部台國(四)字第 0970134129C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
各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畫)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日教育部台國(四)字第 0990191756C
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第7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教育部臺國(四)字第1010235273B號 令 修正,
自102年1月1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
小教師員額實施要點)
8.中華民國103年03月25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
15802C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要點)
9.中華民國105年2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06943B號令停止適用,並自
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