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教育部臺文(三)字第 0950096690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九日教育部臺文(三)字第 0970201533 號函修
正發布第 3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六日教育部臺文字第 1000202013A 號函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
考試諮詢小組設置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四日教育部臺文字第1010232225A號 函 修正
第3點、第6點,並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3年05月08日教育部臺教文(六)字第1030069005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105年4月18日臺教文(六)字第1050050638號函修正第3點、第4點
7.中華民國110年04月21日教育部臺教文(六)字第 1100030531 號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