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八日教育部臺文字第 0960018307C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教育部臺文字第 0980147063C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四日教育部臺文字第 1000217762C 號令修正
第4點、第6點,並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2年5月29日教育部臺教文(六)字第 1020076432B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5年2月22日臺教文(六)字第 1050019123B 號令修正條文
第4點,第8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6.中華民國109年03月09日教育部臺教文(六)字第 1090026787B 號令修
正發布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