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三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0960064168C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七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0970021244C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五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0980024785C 號令
修正發布第 8 點條文第 3 點條文之附表一(高級中等學校師資職前
教育專門課程「生命教育科」、「生涯規劃科」、「第二外語科」、「
藝術生活科」、「法律與生活科」、「環境科學概論科」、「設計群-
家具設計科」、「機械群-電腦繪圖科」、「藝術群-時尚工藝科」、
「家政群-時尚模特兒科」科目及學分對照表);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八號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0990014281C 號令修
正第三點附表一(高級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英文科」等九
十二科科目及學分對照表),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三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1010027404C 號令
修正發布第3點、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2年06月24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20070582B 號令修正
發布第 7 點、第 8 點及第 3 點之附表一(新增「土木與建築群-空間
測繪科」、「設計群-多媒體應用科」、「食品群-烘焙科」及修正「英
文科」) ,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03年07月10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30091927B號令修正發
布第 3 點附表一(新增「動力機械群-軌道車輛科」及修正「電機與電
子群-冷凍空調科」),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105年1月12日臺教師(二)字第1040175215B號令修正第三點附表
一,並即日起生效
9.中華民國106年4月27日臺教師(二)字第1060008834B號修正第三點附表一
,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106年5月25日臺教師(二)字第1060069242B號修正第三點附表一
,並自即日生效。
11.中華民國106年11月6日臺教師(二)字第1060144061B號修正第三點附表一,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