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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2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國署幼字第1135600824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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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五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0960186538C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六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0970243490D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點、第 5 點、第 7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0980134787D  號令
  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0980187114E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0990187265D 
  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三十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1000219843D  號
  令修正發布第3 點、第5點、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十一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1010100195C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1010234414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
  :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育工作實施要點)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
  字第 1030051495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八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65226B  號令
    修正第3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八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
    第 1050061966B 號令修正第3點、第5點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
    署國字第 1050142591B 號令修正第三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十六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162250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三十日(補登)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
     0099776B 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第6點及附表1,並自即日生效
15.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幼字第 109011045
     4B 號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
     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第4點、第6點及附表1,並自即日生效
16.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二十九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00112116A  號令
    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
    保工作實施要點」第4點、第6點規定,自110年9月29日生效
17.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六月十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幼
    字第 1110061339A  號令修正發布第四點、第六點。除第四點項目十
    四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一日生效,自即日生效
18.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幼字第 111017142
     2A 號令修正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19. 中華民國112年06月01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幼字第 1120062790A 號令,
    修正第四點、第六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20. 中華民國113年01月19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幼字第 11
     20183958A 號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
    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第四點及第六點附表二,並自中華
    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21. 中華民國113年05月23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幼字第 11
     35600824A 號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
    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第四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