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教育部台軍(二)字第 0970060643C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日教育部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 97 年第 1
次會議審議通過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九日教育部台軍(二)字第 0980033145C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十三日教育部臺軍(二)字第 1010070944C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補助推動反
霸凌安全學校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廿六日教育部臺軍(二)字第 1010218912B
號令修正發布第 7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7年10月29日教育部臺教學(五)字第 1070186911B 號令廢
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