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三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館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十三日教育部台(86)社(三)字第 86088348
號函核備
2.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五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十九日教育部台(87)社(三)字第 87090947
號函修正核備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六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一日教育部台(90)社三字第 90075418 號函核備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十六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館秘字第 095000054
6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6 點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館務會議修訂通
過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十六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館秘字第 097000377
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點條文;並自九十七年十月三十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一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館秘字第1000002787號令
修正部分條文;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