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094年11月14日台軍字第0940142823C號令修正
2.中華民國099年10月22日台軍(一)字第 0990173726C號 令 修正發布
第7點;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0年01月04日臺軍(一)字第 0990227766C號 令 修正發布
第7點;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1年12月07日教育部臺軍(一)字第 1010219623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10點,並自102年01月01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3年11月05日臺教學(一)字第 1030138090B 號令修正發布
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4年04月01日臺教學(一)字第 1040025233B 號令修正第4、
7、8、9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7.中華民國109年10月15日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 1090136974B 號令修
正「教育部軍訓教官介派分發及遷調作業規定」第七點、第八點,並自即
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十日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 1112804068A 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