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089年09月11日教育部臺(89)軍字第89111105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090年01月12日教育部臺(90)軍字第90003765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090年05月02日教育部臺(90)軍字第9055402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091年01月21日教育部臺(91)軍字第91002986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092年02月27日教育部臺軍字第0920027866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093年04月06日教育部臺軍字第0930046428號函修正
7.中華民國094年05月03日教育部臺軍字第0940031308號令修正
8.中華民國095年03月23日教育部臺軍字第0950026727C號令修正
9.中華民國095年12月11日教育部臺軍字第0950174047C號令修正
10.中華民國098年03月25日教育部臺軍(二)字第0980028653C號令修正部份規定
11.中華民國100年03月04日教育部臺軍(三)字第1000022651C號令修正部份規定
12.中華民國102年08月05日教育部臺教學(六)字第 1020004536B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3.中華民國106年3月24日教育部臺教學(六)字第1060034723B號令修正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4.中華民國107年4月9日臺教學(六)字第1070045408B號修正,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替代役教育服務役及公共行政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並自即日生效
15.中華民國109年04月22日教育部臺教學(六)字第 1090053280B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