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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事務及校園安全組將級組長及直轄市政府教育局軍訓單位將級主管遴選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0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一)字第1030176718B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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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3年10月05日臺軍字第0930129855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94年05月17日臺軍字第0940043054C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95年10月26日臺軍字第0950142924C號令修正
4.中華民國100年10月25日教育部臺軍(一)字第1000187106C號令修正
 發布第2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2年03月21日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 1020026647C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 點、第 2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
  中部辦公室第六科科長及直轄市政府教育局軍訓室主任遴選規定)
6.中華民國103年12月19日臺教學(一)字第 1030176718B 號函修正
  第2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