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3年10月05日臺軍字第0930129855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94年05月17日臺軍字第0940043054C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95年10月26日臺軍字第0950142924C號令修正
4.中華民國100年10月25日教育部臺軍(一)字第1000187106C號令修正
發布第2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2年03月21日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 1020026647C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 點、第 2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
中部辦公室第六科科長及直轄市政府教育局軍訓室主任遴選規定)
6.中華民國103年12月19日臺教學(一)字第 1030176718B 號函修正
第2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