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八日國防部(89)鐸錮字第 890013309 號令
、教育部(89)高(二)字第 89118915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
;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一日國防部制剴字第 0920000853 號令、教育部
台高(二)字第 0920092910B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6、14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四日國防部國制研審字第 0990000031 號令、
教育部台高(二)字第 0980222450B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
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八日國防部國制研審字第 1000000106 號令、
教育部臺高(二)字第 0990226767B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部分條文;
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十七日國防部國制研審字第 1010000857 號
、教育部臺訓(一)字第 1010172644B 號令修正發布第10條、第12條、
第15條條文,施行日期由國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