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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1 月 30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1 年 09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臺特教字第1010163270C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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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89年11月30日教育部臺(89)特教字第89155659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91年03月25日教育部臺(90)特教字第91034261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101年9月12日教育部臺特教字第 1010163270C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